彬县“六轮驱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 招商动态 |2016-11-16
彬县“六轮驱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今年以来,彬县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六个精准”原则,通过“六轮驱动”推进脱贫工作扎实开展。截止目前,预计2016年底全县可实现贫困人口脱贫7932户18607人,可实现贫困村摘帽31个,分别占计划任务的110%和100%。
一是抓产业扶持。彬县对有意愿、有能力发展果业的贫困户,在财政出资购买苗木的基础上进行资金补助,实现贫困户“人均一亩果”目标。对有发展能力和意愿、但缺少发展资金的贫困户,采取“334”模式筹措资金,帮助贫困户破解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目前,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50万元,扶持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4424户。
二是抓转移就业。与杨凌职院合作,在彬县职教中心挂牌成立了彬县职业农民培育学院和彬县脱贫群众培训学校,目前,累计培训贫困群众9500人次。由县财政列支102万元,通过继续落实“四免一补”政策,支持贫困群众转移就业3078人;研究出台了彬县招商引资企业和现有企业优先安排贫困群众就业的优惠政策,协调县内现有企业为贫困群众开辟就业岗位,报名费、体检费由政府负担;为贫困群众自主开发落实了公益性岗位310个;开展贫困就业帮扶活动,为未就业贫困高校毕业生联系企业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00个,共为贫困毕业生发放补贴16.56万元。
三是抓易地搬迁。通过“存量房+新建房”两房安置方式,灵活安置易地搬迁贫困群众。一方面,在城镇周边规划了7个集中搬迁安置点,计划安置723户;在中心村规划3个中心社区安置点,计划安置138户。目前,10个安置点已全部动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建成达到入住条件131户,主体完工356户,主体在建374户。对集中搬迁安置的贫困户,每户给予7万元建房补助。另一方面,结合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要求,对在县城和城镇购买存量房的贫困户,实行“7+1”补助政策,对群众自筹部分协调县农发行办理20年财政全额贴息贷款,解决群众购房资金短缺问题。截止目前,604户贫困群众签订了购房合同,已全面完成今年存量现房安置任务。
四是抓教育支持。继续实施15年免费教育,并对贫困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每年补贴75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贫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补助;对贫困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在校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全覆盖,并对新录取的贫困大学本科生一次性发放5000元专项资助金,还由县慈善协会据具体情况再给予2000-3000元补助。目前,全县已累计投入教育扶持资金1100万元。
五是抓社保兜底。在全面落实省市有关社保政策的基础上,推行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实行渐退低保帮扶制度,对当年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延续12个月低保政策,其中残疾人家庭再适度延长救助时限。目前,县财政拨付资金34.92万元,对全县无劳动能力的582名兜底对象,从7月至12月底,每人每月增发100元低保金,人均年发放低保金3108元,超出贫困线93元。
六是抓医疗救助。出台了《彬县大病、慢性病医疗救助十三条》,为贫困群众建立了“医疗救助一卡通”制度,对患慢性病、大病群众的门诊医药费报销由一年一次变为即购药即报销,并将医疗和购药权限下放到乡镇卫生院和中心村卫生室;对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完后,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纳入大病保险范畴,报销起付线从1万元下降到3000元,并对经认定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年度参合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承担。截至目前,除合疗、民政、保险报销外,全县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80万元,先后救助因病致贫群众392户407人。